信息来源:区文旅局 日期:2023-09-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实施意见》、《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区组织开展了顺河回族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
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规定,经过项目保护单位书面申请、开封市非遗评审专家库随机聘请专家、组织各乡办列席听会,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拟确定下面15个项目列入我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我区已被批准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24个,将直接认定为区级项目,同本批区级项目一起进行公示。顺河回族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39个。
现将顺河回族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4日结束。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71—23388117
邮箱:shwhg2009@163.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5309
特此公告。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