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2-06-16
为进一步加强顺河回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落实保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非遗专家委员会评审,共评出45人为顺河回族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我区已被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55人,已被评为市级以上项目传承人的直接认定为区级项目传承人,同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一起进行公示。顺河回族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100人。
现将顺河回族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7月5日结束。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71—23388117
邮箱:shwhg2009@163.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大黄家胡同5号
特此公告。
附件:顺河回族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doc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