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日期:2024-03-22
汴顺征土公告〔2024〕第1号
2024年3月14日,开封市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封市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311号)文件批准,征收集体土地2.472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开封市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东至开封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至炭素路、南至河南开碳新材料设计研究院、北至边村社区居民点。
三、被征地村、面积及用途
顺河回族区东郊乡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2.4726公顷,其中农用地2.4723公顷(耕地2.3253公顷、园地0.0004公顷、林地0.1466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该批集体土地共计2.4726公顷。
该批次用地拟作为工矿用地2.4726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汴政〔2021〕16号)规定执行。
(三)涉及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五、其他事项
(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二)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71-22317369。
特此公告。
附件:1、呈报书及农转用方案
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