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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十二)

汴顺土预公告〔2022〕第12号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一:东至规划绿地、西至疾控中心、南至新宋路、北至汴京路。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组织东郊乡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属物、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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