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日期:2022-03-10
汴顺土预公告〔2022〕第 5号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一:新曹路(护城大堤至京开高速)。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组织东郊乡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属物、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2022年3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