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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二)

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一东昌路北延宴台河四街至宴台河路)。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发布后,由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组织东郊乡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属物、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202193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6-21 14: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