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区审计局
- 时间:2023-11-29
2023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24日至6月28日,对区财政局组织的区级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顺河区财政局是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基本职能是负责全区的财政、财务核算与管理监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下设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区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东郊乡财税所、土柏岗乡财税所,内设机构1个为综合办公室。
财政局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财政方针、政策和财税法规;编制执行全区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根据区人大批准的年度支出预算,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管理。编制全口径预算,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执行好政府采购政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支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拨付和监督;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区财政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重点民生领域财力支撑,正确把握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着力点,推动全区经济提质增效,财政收支运行保持总体平衡。但在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预算编制管理、财政往来款清理和国库库款管理、财政账户管理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应拨未拨专项经费、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追加预算不规范、未及时下达预算指标、无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国库库款保障水平较低、专项经费管理不规范、结余结转资金未及时收回、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未经批复向社会公开、专项债券项目进展缓慢、闲置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顺河回族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区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截至公告之日部分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