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0-04-02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大力指导下,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所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落实市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做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了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区政府根据《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文件要求,取消部门行政职权事项5项、子项1项,承接上级下放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4项,调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3项。对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要进一步优化程序,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一是我区按照《开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后保留的1794项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群众的效率和水平。二是“互联网+监管”持续推进。2019年我区级23家单位共计梳理监管事项472项,录入监管事项181项,为加强和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智慧监管提供有力平台支撑。三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2019年,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区级审批职能部门24个,公共服务事项735项,业务窗口共41个,工作人员共计80 余名。2019年,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及行政事业性服务事项46557件,办结 46551件,办结率100%, 实现零投诉。

  (三)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通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诚信红黑榜,完成信用信息目录梳理等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国家出台的联合奖惩备忘录,梳理出我区环保、土地、工商等6个领域的联合奖惩制度,定期发布联合奖惩名单,依照职权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落实环保责任。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为理念,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对部、省督查组反馈的环境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逐案分析研判,从快从重从严查处。在此基础上,实施“一案双查”,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见规定,对网格化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人实施党政纪处分。三是组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2019年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数 1300余人次,累计检查企业 690 余家,累计下达处罚决定书 34份,罚款59.2万元,通过上述措施有效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决策程序,实施责任追究。为规范了行政决策行为,我区制定了《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汴顺〔2015〕20号)《区政府工作规则》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汴顺政办〔2016〕52号)。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以及公众对决策方案草案有重大分歧的决策事项均举行了风险评估。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决策程序,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认真听取,合理的部分予以采纳。所有的重大决策均经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涉法决策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杜绝了违法决策,减少了不当决策和迟缓决策,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

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9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35件、起草修改各种协议28件、参与决策、谈判29次,参与行政诉讼58件,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防范规避了法律风险。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强化工作推进机制。2019年7月,我区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以“服务型行政执法”为题进行了专题培训;2019年10月,区司法局会同区督查局对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执法事项较多的执法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督察。督察主要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抽查案卷、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重点对各执法单位服务型工作开展情况、“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查。

  (二)推行行政指导,探索服务型执法。我区及时制定《2019年度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执法人员从思想上转变执法理念,从执法就是管理的老思想向执法是为了服务的新思想转变,积极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首批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在行政审批、市场日常监管、执法办案、“12315”投诉举报四个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拓展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截至11月底,共开展即时头指导2356次,行政约谈7次。我区的服务型执法行为明显加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三)探索行政调解,建立调解制度。根据市政府要求,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对全区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了统一领导。全面梳理行政调解依据,并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队伍。2019年,全区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09件,调解成功率高达82.1%,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大局稳定。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我区根据市全面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区的实施方案。对我区的“三项制度”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各单位积极行动,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共计325台,按要求公开了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2019年以来,共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200余条。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全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56件。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管。一是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建设,我区梳理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28项,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在监管过程中,执法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二是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活动。为加强行政执法文书管理,我区对各执法单位报送的30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指导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经过严格评查,选出2019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4份,同时对评查中发现的案卷问题向各单位出具反馈表,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积极探索事后纠正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指导转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纠错职能,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本年度对执法部门实施事中专项指导6次,通过行政复议纠正不合法行政执法行为2件,处理行政执法过错案件1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区各单位按照要求编报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要编制内部流程控制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监督。

  (二)发挥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作用。区审计局依法对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整改要求,督促各单位按照审计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的时间,保证被审计单位按时完成落实整改任务。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制度,细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进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所有可以公开的规范性文件20个工作日,由制定机关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重点推进了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权力清单、精准扶贫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公开政府信息,除利用门户网站、咨询电话等平台主动公开外,还采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途径。2019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60余条,充分发挥了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强化多元化调解力度。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切实加强“三级网络”和“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建立了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裁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多项联调联动机制。2019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总数1610件,成功调解1529件,调解成功率达95%。

  (二)强化督导考核。坚持日常督导与督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区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解决问题;同时将对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计入年终考核分数,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综合考评成绩,对依法行政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 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相结合,把普法内容融入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法治实践环节。在案件审判、纠纷调解、法律服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全区各单位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微电影、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传播迅疾、覆盖广泛、直观通俗等优势,及时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四)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9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立案受理1件,审结1件,复议决定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

  (五)努力做好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由于房屋征收和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引发了大量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区政府组织人员积极出庭应诉,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2019年,我区应诉的行政案件51件,已经审结的45件,胜诉率72.8%。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判决中需要区政府履行有关义务的,均已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到位,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八、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普法力度。通过自学、集体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工作人员进行普法,为了达到普法效果,每年进行一次普法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范围。通过普法,我区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逐步增强,法治思维初步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具有明显提升。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区政府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19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分4次学习了《宪法》、《监察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还举办了《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题讲座,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区长白海富同志任组长、各位副区长任副组长、乡办集聚区及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2019年,政府常务会议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贯彻《纲要》,全面部署法治工作。为了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我区制定《顺河回族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节点。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定期向区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接收人大监督,最大限度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

  (三)完善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由督查局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实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问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四)落实保障制度。在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法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各项工作经费。改善了区法制办的办公条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为更好地开展法制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过去一年,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的认识到,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实力、和谐、美丽、幸福新顺河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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