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9-03-11
2018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所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认真落实市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重点做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我区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和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两单”的动态管理。对变更的部分进行了及时调整,保留部门行政审批事项45项、政务事项81项。调整后权责清单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加强对行政权力行使的日常监管,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时限压缩、优化流程、程序简化等情况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决策程序,实施责任追究。我区制定了《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汴顺〔2015〕20号)《区政府工作规则》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汴顺政办〔2016〕52号),为规范了行政决策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以及公众对决策方案草案有重大分歧的决策事项均举行了风险评估。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政府决策程序,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认真听取,合理的部分予以采纳。所有的重大决策均经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涉法决策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符合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决策质量显著提高。杜绝了违法决策,减少了不当决策和迟缓决策,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决策严重失误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
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8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25件、起草修改各种协议68件、参与决策、谈判41次,参与行政诉讼47件,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防范规避了法律风险。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规范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要求,取消了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最大限度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服务模式,2018年为乡、办、社区配备了自助终端设备,和市民之家实现了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便民服务的质量。
(二)推行行政指导,探索服务型执法。及时制定《2018年度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执法人员从思想上转变执法理念,从执法就是管理的老思想向执法是为了服务的新思想转变,积极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目前,我区的服务型执法行为明显加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三)探索行政调解,建立调解制度。根据市政府要求,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对全区行政调解工作进行了统一领导。全面梳理行政调解依据,并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队伍。2018年,全区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302件,调解成功率高达81.3%,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大局稳定。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通过集中轮训、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对全区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大幅提升。
(二)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2018年,区法制办配合区纪委对乱收费、乱检查、程序违法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监督,对报备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提出监督建议,提高了执法水平。
(三)规范完善执法文书。为了认真实施《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制定了《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格式范本的规定》,统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执法文书格式,提高了执法卷宗的整体质量。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专门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高效、方便、快捷的备案模式,探索建设规范性文件网络备案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准确率比往年有明显提高。
(二)圆满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汴政办〔2018〕82号)的要求,2018年7月底,区法制办对41个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审查2013年10月1日至2018年7月30日制发的各种文件1198件,对这些文件逐一筛查甄别,共筛选出42件规范性文件。通过认真审核,保留29件、已修改4件、已废止1件、拟修改6件、拟废止2件。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区各单位按照要求编报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要编制内部流程控制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监督。
(二)发挥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作用。区审计局依法对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整改要求,督促各单位按照审计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的时间,保证被审计单位按时完成落实整改任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8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立案受理1件,审结1件,复议决定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努力做好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由于房屋征收和拆除违章建筑等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引发了大量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区政府组织人员积极出庭应诉,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2016年,我区应诉的行政案件52件,已经审结的41件,胜诉率70.6%。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判决中需要区政府履行有关义务的,均已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到位,维护了行政机关的形象,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八、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普法力度。通过自学、集体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区工作人员进行普法,为了达到普法效果,每年进行一次普法考试,考试成绩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范围。通过普法,我区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逐步增强,法治思维初步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具有明显提升。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区政府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18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分4次学习了《宪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还举办了服务型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题讲座,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用法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九、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区长白海富同志任组长、各位副区长任副组长、乡办集聚区及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2018年,政府常务会议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贯彻《纲要》,全面部署法治工作。为了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我区制定了《顺河回族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汴顺政〔2018〕111号)和《顺河回族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汴顺政〔2018〕112号),将法治政府建设细化为全面履行行政职能、完善依法行政体系等七个部分,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节点。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定期向区人大汇报工作进展,接收人大监督,最大限度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
(三)完善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由督查局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实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问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四)落实保障制度。在区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将法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各项工作经费。改善了区法制办的办公条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为更好地开展法制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过去一年,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在今后工作中,我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实力、和谐、美丽、幸福新顺河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