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补贴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07-25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完善培训工作机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补贴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24日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补贴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顺河回族区政府补贴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 开封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封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人才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汴办〔2021〕21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区人社局要根据培训实际情况,理顺工作机制,对本辖区政府补贴培训实行开班审查、过程督查、结业考核、回访验收等相关服务,做好参训人员培训、就业、引导和服务工作,更深入的了解培训开展情况和参训人员的反馈意见。

第二章 培训管理制度

一、建立质量验收考核制度。对申报政府补贴的培训机构实行开班前审查、培训中检查、培训后考核的全过程质量验收工作机制。培训前,严格审核参培人员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培训中,采用现场检查、网上抽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人员参培情况;培训后,严格审验参培人员的考核取证情况,准确掌握培训成果。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咨询、走访查问等方式,对参培学员的学习需求、通过考核的参训学员满意度、就业情况进行抽查,以达到精准培训、提升就业的目的。

二、建立基础台账管理制度。各申报政府补贴的培训机构建立参训学员基本情况台账、技能培训情况台账、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台账、培训后满意度情况等台账,与参训学员代为申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协议书等相关资料一起,作为申请资金补贴的原始依据。

三、建立补贴公示制度。将符合申领政府补贴的人员名单及培训工种(专业)、培训时间、取得证书编号等情况,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整改制度。对培训全过程监督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相关培训机构和人员立行立改,并留存好退费记录、情况说明等整改资料。对违规情况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市人社局,采取暂停或取消机构培训资格等方式进行规范治理,直至整改完成。

第三章 督查考核制度

一、将政府补贴培训工作纳入乡、办等责任单位考核体系,定期对政府补贴培训工作进行督查。对措施得力,工作落实,完成任务较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批评和督导。

二、区人社局要坚持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对培训工作的行政监督,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监督制约。区人社局负责对培训工作经办负责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培训工作和培训工作经办人受社会监督。

四、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对培训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的审计监督,并尊重审计结果。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整改落实。

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

第四章 社会监督制度

一、加强对工作人员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并要求人员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采取座谈会、民主评议等形式,征求培训对象、培训机构等区人社局政府专项补贴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培训机构和群众的监督。

汴顺政办2023-14号

   相关解读:《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补贴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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