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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09-27
汴顺政办〔2019〕48号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
《顺河回族区“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月26日
顺河回族区“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事故、旭梅生物科技公司“6.26”较大事故、泰德化工公司“5.27”事故教训,着力解决狠抓落实仍有很大差距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市政府安排,区政府决定从2019年8月至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以下简称集中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问题,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为工作主线,聚焦生产安全、度汛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辨识风险、管控风险,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经过三个月集中行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明显下降;全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较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依法查封一批、停产一批、关闭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违规违法企业;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集中行动总指挥部,区长白海富担任总指挥长,常务副区长陈志刚任副总指挥长,其他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责任人任指挥部成员。集中行动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赵新生兼任。集中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设立若干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生产安全、度汛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人员从相关牵头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三、重点任务
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专家服务指导、政府部门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严格执法相结合,推动全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细落实
(一)生产安全专项行动
1.危险化学品领域
(1)围绕吸取“7·19”事故教训开展针对性排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精神,重点围绕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开展空分装置专项检查,加强设备专业管理、保证设备完好运行,加强化工过程安全全要素管理,8月底前集中开展企业负责人警示教育。(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2)全面开展危化品精准化风险排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服务团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在企业自查、县区互查、市局抽查的基础上,配合省专家服务团,对中型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从8月开始,依据国家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两个导则,开展“一园一策、一企一策”风险隐患排查。(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3)强化风险预警管控。建立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将各类重大危险源按国家要求接入风险监控预警平台。组织对全区化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区应急局牵头负责)。推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区科工局、应急局牵头负责)
(4)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对排查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环节重大隐患,特别是装置设备带病运行等重大隐患,要立即处置、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停产。(区应急局、交通局、顺河公安分局、教体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5)研究制定我区化工企业规范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要求贯彻落实淘汰落后安全工艺设备目录。(区发改委、科工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2.建筑施工领域
(1)重点围绕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私搭乱建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2)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包括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供热设施和桥梁建设,城市公园、游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娱乐设施,以及高风险游乐项目建设管护。(区住建局、城管局牵头负责)
(3)加强高温、汛期时段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区住建局牵头负责)
3.交通运输领域
(1)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和省际旅游包车持续开展安全整治,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落实停运措施。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区交通局、顺河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2)强化公路(含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构造物,急弯陡坡、团雾多发路段、“公跨铁”和事故多发易发等路段,国省道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区交通局、顺河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4.工贸重点领域
(1)开展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煤气生产储运、有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冶炼等企业执法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区应急局、科工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5.旅游景区(场所)领域
(1)落实旅游景区(场所)安全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等情况开展检查。(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2)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防控地质灾害风险。检查游客密集区疏导措施、消防安全等落实措施情况。(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
(3)排查整治索道和景区内交通等高风险旅游项目风险隐患。(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度汛安全专项行动
1.河道度汛安全
对河道险工、险段、险闸、防汛料物,应急抢险措施落实情况,河道内在建非防洪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强化黄河等重要河流防汛措施落实。(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2.地质灾害防范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险情监测预警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3.城镇防洪排涝
对城镇河道、排水工程和设施疏通维护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规定,落实地下空间管控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区城管局牵头负责)
(三)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1.公共消防安全领域
紧盯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医院和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并突出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住人建筑、屋顶平台和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重点隐患,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精准整治各类风险隐患。
(1)全面落实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8月底前,督促上述重点场所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
(2)分行业组织消防安全大排查。分行业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建筑、商业综合体、学校、幼儿园、医院、居民住宅、出租屋、养老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8月底前,对本系统企业负责人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全面完成本系统企业排查工作,分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跟踪整改到位。(区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残联、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组织发动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辖区居民住宅、出租屋、沿街门店等排查治理和宣传提示,防范“小火亡人”。(区顺河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3)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执法行动。文化旅游、商务、民政、教育、卫生健康与消防部门联合行动,分专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清零,组织对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公布我区的12处一般隐患和媒体曝光的20处患问题进行“回头看”,核实整改效果,加快整改进程,力争在月底前全部整改销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硬起手腕,重拳整治,关停一批、查封一批、清理一批、拘留一批,以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商务局、民政局、教体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4)提升火灾防范物防技防水平。推进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应用,10月底前所有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接入系统。(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继续推动养老福利机构、小旅馆、群租房、“九小”场所以及老旧高层建筑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和简易喷淋装置。(区民政局、顺河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2.森林防火领域
(1)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2)加强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强化森林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措施落实。(区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城市安全专项行动
1.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对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较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区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广告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进行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城市隧道、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排查治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区城管局牵头负责)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检测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区应急局牵头负责)
3.加强城市基础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区发改委、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城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落实人员密集区域铁路平交道口管控措施。(区城管局、顺河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区顺河公安分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1.食品安全领域
(1)食品生产环节安全。排查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一非两超”、塑化剂、苯并芘、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保健食品功效成分不足等重点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食品流通环节安全。以大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农村市场、学校周边为重点,排查治理企业不符合经营条件,经营的食品过期、变质以及篡改日期、重新包装再次销售、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未按食品标签标示贮存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加强对食品进货查验、冷食类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以及肉类制品、自制火锅底料、油炸面制品等重点品种的隐患排查,严格排查“一非两超”、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突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一小一老”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区教体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药品安全领域
聚焦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等高风险企业,城乡接合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等高风险区域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排查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药品购进渠道不合法、经营不规范;排查医疗机构不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不严格执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等问题;加强无菌和植入类、隐形眼镜、避孕套、贴敷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控整改措施。
四、组织实施
(一)完善工作方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发挥对生产安全、度汛安全、消防安全、城市安全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作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发挥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作用,及时研究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本工作方案的实施。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推动本领域重点任务落实。各乡办、汴东产业集聚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要把好验收复检关。要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随机抽查,看隐患整改到位不到位,排查彻底不彻底,整改认真不认真,隐患消除不消除。
(二)落实细化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事故的教训在哪里、风险的隐患在哪里、工作的差距在哪里、防范的对策在哪里”四问四查,全面摸清风险点、建立隐患台账制、落实整治责任人、把好验收审检关,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各乡、集聚区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研究推动行动方案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加强统筹,明确分管领导、分管科室抓好工作落实。各企业(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实行清单管理。这次行动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一个一个领域、一个一个园区、一个一个企业、一个一个场所、一个一个岗位全覆盖、零容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各企业(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建立安全风险、交办督查、领导责任、验收销号4张清单,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交办督促、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及时、坚决、彻底整改。凡是对彻底整改行动期间企业自查、专家会诊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的,不予处罚;凡是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逾期未改、应改未改的,必须依法实施处罚、查封、停产、关闭、曝光、失信惩戒等措施,督促整改、跟踪销号。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约谈直至问责。
(四)强化支撑保障。区直有关部门要建立专家库和专家服务指导工作机制,组织专家开展参与隐患排查、指导隐患整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按照部署推进提质扩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和培训。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大力推进标准化,用好信息化手段,推动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升救援装备水平和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各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报备,8月份各有关部门都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演练,所有企业要开展一次岗位演练。
(五)形成工作合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完善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建立通报、督办、会商、协调制度,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协同机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集中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六)规范信息报送。各乡办、汴东产业集聚区、区有关牵头部门请于2019年8月23日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报备集中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集中行动期间,各乡办、汴东产业集聚区、区有关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严格实行周报告和月调度制度,各乡办、汴东产业集聚区、区有关牵头部门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向集中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周工作小结和汇总统计表,每月28日下午18时前向集中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月集中行动整体情况,11月1日前报送集中行动总结。集中行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将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总上报各乡办、汴东产业集聚区、区有关牵头部门工作情况,并定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