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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 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顺政办〔2018〕39号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

        《顺河回族区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7月11日    

 

顺河回族区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区电代煤、气代煤清洁取暖成果,促进我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425号)和《开封市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已全域禁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宗旨,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清洁供暖领域的能动性,强化政府在清洁供暖工作中的推动作用,统筹考虑我区冬季气候特点、居民取暖需求和消费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开展电供暖、气供暖工作。结合电力和天然气供应情况,在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城镇、城乡结合部、新型农村社区及自然村庄等区域,合理选择分布式集中供暖、小型集中式供暖、分散式供暖等居民可以承受的供暖方式,整村实施电供暖、气供暖项目,保障冬季清洁取暖“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质量。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2018年10月底前,全区完成电供暖、气供暖2000户,其中,学校、医院、福利设施等公共建筑,按照每100平方米折合一户计算,纳入全区的目标任务。2018年我区电供暖、气供暖实施范围为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以村庄(社区)为单位整体推进,禁止在不同村庄“插花式”零散开展工作。

三、任务节点与责任分工

 (一)明确电供暖气供暖实施范围

为避免电供暖、气供暖项目实施区域与城市集中供热区域重叠造成投资浪费,按照推进电供暖、气供暖工作要求,我区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的实施范围为:东郊乡的焦街、刘寨、乡里、道士房、吴寨、大董庄、马湾社区;土柏岗乡的前朱、沙牛岗、小董庄社区。要求所涉及的社区整村推进,每个村完成率不低于25%。

(二)研究编制顺河回族区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实施方案

  征集、谋划电供暖、气供暖项目,由清洁取暖技术支撑单位提供技术指导,研究编制我区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实施方案,确定原则、路径、时间节点并进行任务分解。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外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区,以具备保温条件的居民住宅和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推广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技术和“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模式,建设一批分布式集中电供暖、小型集中式电供暖项目;在供用气双方签订供用气合同的前提下,综合利用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多种气源,重点建设燃气锅炉房等分布式供暖。

(三)组织电供暖气供暖项目和整村推进摸排,尽快完成建档立卡工作

 各乡要把“确村确户”建档立卡工作作为推进电供暖气供暖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居民供暖要明确到具体村庄(社区)和居民户;对公共建筑供暖项目要明确项目地址、采暖面积、供暖方式等。建档立卡的具体要求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建档立卡制度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8〕506号)执行。

加快电供暖配套电网建设。

 市供电公司要结合我区电供暖“确村确户”建档立卡情况,提出电网配套需求,按规定时限报送省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供暖配套电网建设,提前安排项目规划红线外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或扩容改造,确保电供暖用户用电;开辟电能替代项目业扩报装“绿色通道”,按照客户需求主动做好布点布线、电网接入等服务工作。

(五)组织取暖设备安装与维护

  2018年开封市电供暖气供暖设备由我市在全国范围内招标采购。有关乡政府、村委会,按照建档立卡的信息,组织“确村确户”的居民自由购买中标的取暖产品,居民按中标的产品价格扣除政府补贴金额后,支付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政府采购的供暖服务提供商统一收款并登记造册,并承担统一组织产品宣传、统一组织供暖设备登记、统一组织中标货源、统一组织安装维护、统一验收和电量打包服务等工作。设备安装工作从9月份开始,10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对电供暖、气供暖实施财政补贴。其中对分布式集中电供暖、小型集中式电供暖项目(含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水源热泵地热供暖)业主按项目支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5元的财政补贴,气供暖项目按支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2元的财政补贴;对实施整村推进的分散式电供暖居民给予设备购置资金70%的财政补贴(直接补贴给中标供货商),每户最高补贴金额35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担。

(二)创新机制降低电供暖运行成本

 对分布式集中电供暖、小型集中式电供暖项目运行电量实施打包交易,降低运行成本;对整村推进集中管理的分散式电供暖居民取暖季用电量超出80千瓦时/户(暂定)的电量视为电取暖电量,对取暖电量由国网河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集中打包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电量电价降低0.15元/千瓦时(暂定)全额用于居民取暖,在供电部门提供电费结算服务时扣除。

  (三)健全完善价格支持政策

  完善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电供暖居民用户从2018年起,采暖季低谷时段延长2小时,调整为20时到次日8时,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继续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对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采暖期取消阶梯电价第三档,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千瓦时。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独立采暖阶梯气价政策,在今年采暖季前确定独立采暖气量,城乡居民天然气采暖用气执行居民气价。鼓励燃气供热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直接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加强供热成本监审和价格监管,试点推进市场化原则确定供热价格。

   (四)保障特困人群温暖过冬

区民政部门要协调各乡、办对本辖区的特困群体实施兜底政策,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五)热源与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双促进

 为进一步降低供暖费用,提高供暖效果,对列入2018年的电供暖、气供暖项目和村庄,由住建部门选择有条件实施建筑能效提升的项目和村庄,实施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提高房屋建筑的保温性能,进一步降低居民冬季清洁取暖费用支出。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标准和资金安排按照《开封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执行。

   (六)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度电供暖、气供暖工作应在区清洁取暖专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具体工作。区发改委和各乡、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是电供暖气供暖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主体职能,逐级压实责任,建立工作台帐,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

   (七)强化督导检查

 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负责督导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对当月不能按期完成节点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对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节点任务的单位,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八)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各乡、办、产业集聚区要抓好本辖区年度实施目标落实工作,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完善更新建档立卡信息,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每周五上午10时前,将本周电供暖、气供暖工作推进情况按照建档立卡制度要求报送区清洁取暖办公室。

  (九)做好宣传引导

  区发改委、各乡、办、产业集聚区要运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清洁取暖相关知识和政策,以及电供暖、气供暖对于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革命,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全区电供暖、气供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顺河回族区2018年电供暖、气供暖任务分解表

附件:顺河区2018年电取暖气取暖任务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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