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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顺政办〔2018〕28号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顺河回族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28日    

 

顺河回族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根据《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开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意见>的通知》(汴农质安办〔2018〕1号)和《开封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督查方案》(汴农质安办〔2018〕2号)精神和工作部署,特制定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

         一、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基层抓起。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本质要求,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发展绿色农业、强化农业品牌建设的重要抓手。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推进“五优四化”和质量兴农,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有利于以点带面推动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对于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创建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区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通过创建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面建立,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区域“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全面实现可控可管可追溯。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控制、农产品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机制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设有相应的机构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农产品监测等工作,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各项经费有保障;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具备相应监管工作条件;村级协管员配备齐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建成,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村级协管员劳务报酬;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明显提高,举报查处率、回复率达到100%。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两乡和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农产品监测体系,确保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

(三)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建立健全“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投入品使用、包装标识、产品自检、质量追溯和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

(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依法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购买登记制度,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五)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以当地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重点,制定覆盖农产品生产环境、投入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强化产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健康养殖等技术,回收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六)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深入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建立健全认证监管机制,按规定落实奖励政策,严格落实“三品一标”认证审查有关工作制度,加强证后监管,严格退出机制。

(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共享,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系统和农产品质量查询系统,完善信用档案记录,实行信用信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动态管理。

(八)注重创新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创建县的首创精神,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探索符合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举措和监管新模式,形成一套科学管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建立机制,强化协调,完善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整合资源共同推进创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大政策扶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监测等工作责任和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支持力度,优化整合相关资金,将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

(三)规范创建程序。质量安全县创建采取区级开展创建、市级初审推荐、省级考核评价并命名授牌的方式进行。区政府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自查符合条件后,以区政府名义报请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初评;初审合格后,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报请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验收。省级验收通过后,省农业畜牧主管部门会同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议名单,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批准,予以授牌命名。授牌命名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名义进行,命名名称为“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四)严格监督考核。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强化任务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规划指导、过程监督和工作考核。

(五)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力争2020年,我区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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