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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5-29
汴顺政办〔2018〕23号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顺河回族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1日
顺河回族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开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开封市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杜绝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美丽开封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多方参与,源头防控、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施策,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扎实推进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监管措施,不断提高全区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为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建立区、乡两级“蓝天卫士”监督管理平台,巩固禁烧成果,有效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努力实现全区重点时段卫星监测秸秆焚烧零火点;同时,以各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通过效益吸引、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9%以上。
三、工作步骤
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秸秆禁烧,并着力做好“三夏”、“三秋”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
(一)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25日,7月1日至9月15日,11月11日至12月31日)
年初召开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措施,落实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完善区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建设,5月底前加快推进乡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作用,实行24小时值守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火情,迅速发送预警通知。督查组和应急小分队要不间断开展督导巡查,快速处置火情,并及时上报处置结果,形成上下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做好中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标语等媒介,大力开展长期化、常态化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禁烧阶段(夏季:5月26日-6月30日、秋季:9月16日-11月10日)
两乡、产业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区、乡、村三级网络化责任体系,进入攻坚实战状态,组织开展不间断巡逻检查,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蓝天卫士”实行全天候值守,确保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制定应急预案,配备灭火器材和设备,严防大风、干热等极端天气下秸秆大面积焚烧事件发生。区督查组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指导,实行零报告制度。区禁烧办对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焚烧秸秆面积每日进行通报并及时公布。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1日)
在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对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综合年度总结考评,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秸秆禁烧在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适应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强化压力传导,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地,确保全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构建主体责任体系。积极发挥农业部门牵头作用,强化区、乡农业部门组织体制,全面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工作。按照“属地管理、源头防控”要求,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主要领导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区包乡、乡包村、村包组三级责任管理,将禁烧网格覆盖到每一个田块,与每户签订禁烧承诺书,建立起“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巡查和防控体系,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真抓实干,坚决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禁烧宣传活动,形成广播每天播出、短信微信及时提醒、宣传车巡回宣讲、标语横幅清楚醒目的宣传氛围。与教育部门结合,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违法后果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时曝光反面事例,不断强化农民的法制观念,让农民由被动禁烧变为主动利用,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禁烧意识和环保意识。
(四)多策并举,综合利用。充分调动农户、农技推广机构和企业的积极性,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利用农艺、机械、生物、工业等多种途径,疏通农作物秸秆出路,稳步提高秸秆利用率。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的“五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尤其是要力争在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地区进一步提升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的应用水平。要积极推广秸秆青贮、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新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着力做好废弃秸秆的收储清运,强化源头疏导,化害为利,推进乡村环境整治。
(五)加强督查,重点管控。区级成立督导组,对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开展不间断的督导巡查。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要及时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巡查队,组建乡、村禁烧工作监管队伍,深入乡村基层、深入田间地头,节假日不休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夯实责任,看死盯牢。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要把秸秆禁烧作为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确保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到位,对于基层一线禁烧人员要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在“三夏”“三秋”关键季节,要加强对县区交界处、市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沿黄稻区等往年焚烧多发区域,以及铁路、高速沿线和国道、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
(六)强化技防,高效处置。充分发挥“蓝天卫士”技防监控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在现有“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基础上,加大乡级“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建设。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均要建立“蓝天卫士”乡级监控平台,实现全面准确监控火情,精准指挥、及时消除隐患。乡级监控室都要有专一的火情报警处置电话,保持区、乡两级平台信息通畅。完善建立应急小分队,保证每个监控探头基站都至少有一个应急小分队,并提升应急反应能力,装配必备的禁烧应急车辆、配置灭火器等必要消防器材。各级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我区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七)严格奖惩问责措施
1、奖励扶持政策
(1)区政府按照上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4.9万亩(东郊乡、土柏岗乡、汴东产业集聚区分别为1.2万亩、2.8万亩、0.9万亩),5元/亩的标准拨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补贴乡级禁烧工作经费4元/亩。
(2)为鼓励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养殖专业户、农机专业户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凡购买秸秆打捆机的,在享受国家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再补贴剩余购机资金的50%。
(3)在我区范围内,按照打捆作业面积,由区乡村核实后,给予每亩2元的资金补助。
(4)全年秸秆禁烧工作成绩突出,卫星监控无火点、省、市、区巡查督导未发现着火点的乡、产业区,年底一次性奖励2万元。
2、惩罚问责措施
依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两乡政府和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应尽快确定本级秸秆禁烧监管部门,建立执法队伍,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监管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建立起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依法严惩“焚烧当事人”,始终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对两乡和汴东产业集聚区在禁烧重点时段出现“第一把火”由市禁烧办进行全市通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查处核实火点和面积,由区财政部门按照每亩(点)5000元划扣乡级财力。被卫星通报的火点,除省级按50万元/点进行处罚外,市级将按5000元/亩(点)实行“一烧双罚”,并严格执行工作约谈、行政处罚、实时通报等问责措施。
(2)因秸秆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交通阻塞的,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责任单位实行效能问责。
(3)依法严惩焚烧行为。对于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要依法严厉打击,并可由公安部门对纵火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4)凡是被省级“蓝天卫士”监控发现的火点,将以每个火点5万元进行处罚,凡是被市级“蓝天卫士”监控发现的火点,将以每个火点5000元进行处罚(以省、市正式文件为准)。
(八)信息畅通,确保成效。在常态化监管阶段,实行信息沟通周报制。在重点禁烧阶段,实行信息沟通日报制。两乡、汴东产业集聚区要及时将组织领导、网络管理、执法监管、督导检查和综合利用等情况上报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将通过编发动态信息、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左右相通。同时,要加强预测预警,强化应急处置。对于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果断应急处置,努力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