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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顺政〔2019〕87号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各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顺河回族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25日

 

顺河回族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做好全域禁售、禁燃工作,根据《开封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区推进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统一思想、分工负责、广泛动员、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度的工作机制,采取源头清理、市场整顿、全域监管、溯源追责、依法严惩等措施全面提升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为全区营造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1月1日零点起,在全区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和污染环境等危害。

三、工作任务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10日至25日)。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各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我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使禁售禁燃要求及处罚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库存清理阶段(2019年12月10日至31日)。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各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登门入户,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门店摸底排查,并采取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将辖区内烟花爆付库存全部清理完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区直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各项措施,对违规运输违规销售、违规燃放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3月31日以后)。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四、细化责任分工

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涉及面广,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各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好工作职责。

(一)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辖区区域内的禁售、禁燃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建立并落实本行政区内相关单位,网格员责任制及考核奖惩问责机制,组织辖区内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依法查处。与提供婚丧服务的饭店、宾馆等经营单位签订禁燃工作贵任书,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和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区委宣传部: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栏目,采取现场跟踪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加大曝光力度等多种形式,集中、广泛宣传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

(三)区文明办:引导增强广大群众禁燃烟花爆竹的意识,倡导乡村社区民众革除陋习,推动禁燃融入居民日常生活,负责督促指导,将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纳入落实区、乡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四)区政法委:负责利用“一中心四平台”收集、反馈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禁售禁燃工作。

(五)区督查局:根据工作方案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六)区教体局: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知识的集中宣传;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劝导家长自觉遵守禁售禁燃规定。

(七)顺河公安分局: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造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受理“一中心四平台”上报事件,受理公民举报,组织销毁处置罚没的烟花爆竹。

(八)区民政局:负责在婚烟登记时进行禁售、禁燃工作宣传、告知,做好墓地、殡葬等场所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和管理工作,劝阻违法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向公安部门移送并提供证据。

(九)顺河环保分局:负责监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建筑工地、房地产公司、住宅小区等禁售、禁燃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一)区城管局:广泛运用辖区内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等载体开展不间断禁售、禁燃宣传工作,做好销售烟花爆竹商户占道经营或店外经营的查处工作。

(十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全区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等驾驶员的禁燃工作宣传教育;负责在火车站,汽车站、客运中心等场所对春节前夕返乡人员广泛宣传禁售、禁燃规定:协助公安机关检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蓝天卫士”监控平台收集、反馈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四)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对全区大型商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等消防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火灾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禁售、禁燃宣传教育。

(十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六)区信访局: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配合有关

部门处置突发性事件。

(十八)区财政局:对开展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为工作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各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工作落实,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防死守、奖惩到位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各办事处要根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制定详细的禁售、禁燃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短信、横幅、传单等传统宣传手段,形成铺天盖地的浓厚氛围。灵活运用自媒体、微信群、朋友圈、小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强化教育效果。深入组织进村入户宣传,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切实让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深入人心。

(三)加强全域监管。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各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现有烟花爆竹库存的处理工作,加强对清理、运输、外销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防“假清零、真转移”,造成更大安全隐患。依托顺河回族区“一中心四平台”网格化管理力量,把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纳入全市禁烧工作,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充分发挥乡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一村一警、网格员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利用“蓝天卫士”、“雪亮工程”等现代技术手段,对行政区域实行全域监管,发现非法燃放行为及时处置,并溯源追责。

(四)严厉打击惩处。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严惩。畅通有奖举报渠道,安排专人受理举报线索的查证处理工作,经查证属实的,既要追究非法燃放的责任,还要溯源追究零售、批发、运输等环节相关人员责任。通过严格执法,形成警示一批、威慑一片的高压态势,营造不能售、不敢燃的局面。

(五)严格奖罚措施。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和奖惩机制,对顺河回族区烟花爆竹违法储存、销售、燃放管控及由此引发的信访稳定、公共安全处置等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实行督查通报、约谈追责,并成立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详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保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人员、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努力实现不发生因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附件: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白海富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余晓飞     区政府副区长、区信访局局长

成员:    朱红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忠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敬松     区督察局副局长

    赵新生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明想     区信访副局长、群工部副部长

             芦  静     区教体局副局长

             陈宁杰     区民政局副局长

             董耀庭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晓博     区城管局副局长

             秦永强     区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

             刘克文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曹  阳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杜春祥     区商务局副局长

              周世强     东郊乡政府副乡长

              李占民     土柏岗乡政府副乡长

              王绍霞     汴东产业集聚区副主任

              张文娟     宋门办事处副书记

              吴颖宾     曹门办事处副书记

              张  宁     铁塔办事处副书记

             李  磊     工业办事处副主任

             刘建峰     清平办事处副书记

             王  攀     苹果园办事处副主任

             李建忠     顺河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魏国岭     顺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汇报、例会、考核、通报、督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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