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9-12-10

汴顺政〔2019〕82号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各办事处,各中小学、幼儿园:

《顺河回族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11月25日                      

 

顺河回族区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不断提高艺术鉴赏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普及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在整体推进中小学、幼儿园美育发展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基础教育阶段美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二)多样性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地区差异,重点关注农村学校美育教学条件的改善,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因校制宜,鼓励特色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典型引领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局面。

(三)整体性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整合各类美育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

三、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目标,完善美育制度、构建美育体系,提升美育课程建设和美育科研水平,强化学校美育基地建设,全面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挖掘整合和提升社会美育资源利用效果,大力推进美育网络资源开发和推广,强化学校美育评价、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整体推进我区学校美育工作建设。

四、实施内容

(一)建立学校美育课程体系。中小学、幼儿园美育课程建设要以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为主体,以审美化教学、学科美育功能开发为抓手,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科学定位美育课程目标,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幼儿园美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培养幼儿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意识和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以及其他具有地方特色的美育校本课程。中小学、幼儿园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精神,积极推动“戏曲进校园”工作,重视和加强美育经典教育,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和实施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和学校美育综合课程。

(二)创新美育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探索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管理机制,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将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地方特色和民族民间艺术、欣赏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等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内容。中小学、幼儿园要因校制宜,以“出彩顺河·阳光校园”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逐步形成本地、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操)、诵读等一系列活动,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项艺术特长。

(三)改进美育教育教学方式。以提高学校美育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建立健全不同学段美育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课程评价、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将美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中小学、幼儿园可依托地方美育资源,广泛开展社会美育资源整合利用,结对帮扶工作,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校外实践活动,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的育人合力。

(四)营造校园文化环境美育氛围。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校报校刊、宣传栏、集会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以美感人,以景育人。引领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意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激励向上、向善的内涵,使学生发现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灵之美,践行言行之美;继续开展好“书香校园”“书法实验校”“品牌学校”评选创建,“经典诵读”“汉字听写大赛”等活动和比赛,做好最美师生、最美班级、最美校园等评优评先活动。

(五)加强学校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美育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安排专项培训资金,并对农村学校予以倾斜;继续开展名师送课下乡活动,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美育优质师资资源共享。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开发学校美育课程,组织开展美育教师基本功大赛、艺术论文评选和专项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美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六)完善美育评价、督导制度。实施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区教体局结合每年的督导工作,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美育工作开展情况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各校(园)要根据工作实际,完善评估机制,制定评估细则,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我区学校美育工作的落实,区教体局成立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全区学校美育工作。

(二)落实责任,协调联动。领导小组各成员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区教体局关于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发展美育的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评价办法,明确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紧密协作,确保整个工作全面、高效、有序进行。

(三)广泛宣传,确保效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广泛宣传加强美育的重要意义,努力争取社会理解和家长支持,营造我区重视美育、研究美育、推进美育的浓厚氛围,圆满完成学校美育工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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