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4-08-15
近日,区政府印发了《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布了对2024年5月31日前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结果,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仍继续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一、出台目的
为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落实重庆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分析研究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重要内容,为推进市场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不平等对待企业等各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根据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相关规定,我区积极对2024年5月31日前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清理,而且在清理工作结束后,制定机关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统一公布清理结果。
二、主要法律与政策依据
该文件主要依据为:《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开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数据分析研究和清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文件目录中各文件的上级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解释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2024年5月31日前,区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截止2024年5月31日,我区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51件,各起草部门征求实施部门意见和建议,拟废止23件(废止理由涵盖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已被新文件、新规定替代,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等多方面),拟修改0件,其余文件仍保留,清理结果经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相关文件: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