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07-26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完善培训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区人社局联合起草了《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补贴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简称《制度》),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制度》的必要性
补贴性培训是我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我区技能人才高地的重要保障和前提。对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要求,规范督导管理、提高培训质效,具有十分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我区补贴性培训工作,明确具体的培训监管责任主体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保障培训管理工作,推进人人持证工作落实,制定《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补贴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二、制定《制度》的过程
2023年初,按照上级部门意见,区政府办、区人社局开始《制度》起草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起草人员多次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保障文件规范性、可行性,多次与各乡(办)、区财政局、区科工局等多个人人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形成了《制度》征求意见稿。之后,书面征求了人人持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
三、制定《制度》的主要依据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
(2)《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 开封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封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人才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汴办〔2021〕21号)
四、《制度》的主要内容
《制度》共分四章,分别为:总则、培训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主要对补贴培训质量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制度等内容作了规定。要求区人社局根据培训实际情况,理顺工作机制,对本辖区政府补贴培训实行开班审查、过程督查、结业考核、回访验收等相关服务,做好参训人员培训、就业、引导和服务工作,更深入的了解培训开展情况和参训人员的反馈意见。
相关文件: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补贴培训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