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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方案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从现实情况来看,近年来全国各地开办大量校外培训机构,它们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参差不齐,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强化应试、超前教学、与在职教师合作等违规行为。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开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二、《方案》的出台依据 
  《方案》是在十九大会议精神的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8]327号)等法律和文件的精神及要求制定出台的。 
  三、《方案》的目标 
  1.校内目标 
  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和学习任务,杜绝在职在编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 
  2.校外目标 
  查清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总数、资质情况及办学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防止校外培训干扰素质教育进程,防止助长不当竞争歪风。 
  四、《方案》的主要任务 
  《方案》重点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6大类问题。一是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二是未取得证照的培训机构;三是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四是违规开设课程的培训机构;五是违规招生的各类行为;六是治教不严的各种乱象。 
  五、《方案》的职责划分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工商、公安、城管、食药监、消防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市指导县实施的属地管理原则,同时要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既有分工又有协作。 
  六、《方案》的阶段划分 
  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和全面拉网排查等形式获取校外培训机构详情,并将所得数据信息逐级上报,完成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前。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改工作,按照“规范一批、取缔一批”原则,各部门明确分工,联合整改,对中小学校强化依法治教,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深入督查,对建筑、消防和食品安全,办学资质和教学行为等方面进行严查,完成时间为2018年12月底前。第三阶段是专项督促与检查工作,建立并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形成长效机制,完成时间为2019年4月底前。 
  七、《方案》的保障措施 
  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改阶段,《方案》通过强力整顿规范、全面深入督查、强化依法治教、公开治理结果、建立月报告制度等措施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督促和检查阶段,《方案》通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建立联合惩戒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持续督查长期治理等措施保障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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