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教体局 日期:2023-11-23
根据《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 (豫教资[2016] 23号) 文件、《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教财[2017] 44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顺河回族区教体局认真组织实施学前教育阶段及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学校认定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已将受助学生享受的资助资金发放到位。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请拨打监督电话: 0371--22389506 (顺河回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2023年秋季学前生活费资助名单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