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卫健委 日期:2022-11-30
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和对健康生活的不断追求,在我区许多居民生活小区陆续出现了不同品牌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按照《河南省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居民生活小区内的自动售水机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保障了我区居民的饮水卫生安全。
2022年7月18日,组织辖区内监督协管人员培训,学习饮用水检查方案,安排布置摸查情况。7月21日到22日,我区7个监督协管站共出动卫生监督员和助理卫生监督员48余人次,车辆8余辆次,经初步统计:我区共有10个居民生活小区安装了73台现制现售饮用水机。
其次,加强监管,重点抽检。7月25日,按照区卫生监督所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我市10个生活小区内的73台现制现售饮水机的水质进行了采样送检,检测项目为: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PH值。经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其中3台现制现售饮水机水样的PH值的检测值超出了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标准值。7月29日,在所属辖区的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3台水样检测PH值超标的现制现售饮水机停止供水,待进一步查明原因,消除污染,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最后,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备案工作。按照规定,河南省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实行备案制度。依据《开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开封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汴卫〔2015〕23号)要求,区卫生监督所立即组织开展了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监督员48人次,车辆8辆次;辖区涉及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人10位、饮用水机73台。对所有现使用的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水样进行采样,并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监督抽检的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余份。截至目前,区卫生监督所基本完成了对辖区内从事现制现售饮用水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备案工作,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生产、销售、日常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
顺河回族区卫生监督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