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3-09-20
根据《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汴政办〔2022〕21号)、《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关于印发<开封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汴市监〔2022〕44 号)、《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汴顺政办〔2022〕19号)、《关于印发顺河回族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汴顺市监〔2022〕41号)工作安排,对开封市劳动路农贸市场、开封市工农大市场进行了等级评定工作。
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开封市劳动路农贸市场、开封市工农大市场提供的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并于2023年8月16日组织评定组进行现场量化评分。经认真评审,拟评定开封市劳动路农贸市场、开封市工农大市场为规范化建设达标级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9月20日-9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