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区民政局
- 时间:2022-03-22
一、最低生活保障
(一)办理条件
持有我区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的居民,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认定标准
2022年,城市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630元。
救助标准
低保金可以按照审核确认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计算;也可以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
申请材料
低保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收入和财
产状况的书面声明,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应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或者其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
(2)调查核实。乡镇(街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3)审批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二、特困救助
(一)认定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救助标准
2022年,特困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为819元/人/月。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
审批公示。乡镇(街道)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应意见。对拟确认为特困人员的,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临时救助
(一)办理条件
(1)急难型救助对象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家庭或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
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收入突然大幅下降,或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暂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救助标准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者个人,根据临时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
上给予每人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程序。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审核程序。乡镇(街道)要在村(居)委员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等逐一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于1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3)审批程序。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街道)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发放临时救助金;临时救助超过当地当年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