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1-07-05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0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1年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7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解放大道北土街10号顺河回族区职工活动中心(刘少奇纪念馆南隔壁)
(三)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须提交《2021年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1份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材料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聘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
5.已缴费的考生,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我市从事省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1份,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四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个别急需紧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意见,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领取时间、地点将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中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委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2.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nheq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顺河回族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6.本公告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22385885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 15:00—18:00)
监督电话:0371—23388580
附件1 2021年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 2021年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2021年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