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区文旅局 日期:2024-11-29
为进一步加强顺河回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落实非遗保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开展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规定,经过项目保护单位书面申请、开封市非遗评审专家库随机聘请专家、区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听会,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拟确定下面21位列入我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我区已被批准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位,将直接认定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同本批区级代表性传承人一起进行公示。顺河回族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21位。
现将顺河回族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8日结束。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71-25962369
邮箱:shwhg2009@163.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解放大道北土街10号院5号楼5309室
特此公告。
附件:顺河回族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顺河回族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传承人 |
1 | 传统美术 | 汴绣 Ⅶ-74 | 何丽霞 |
2 | 马玉玲 | ||
3 | 传统体育、游艺 与竞技 | 回族汤瓶七式拳 Ⅶ-5 | 马耀辉 |
4 | 马耀杰 | ||
5 | 传统戏剧 | 豫剧祥符调 Ⅳ-2 | 孙映雪 |
6 | 王燕 | ||
7 | 传统医药 | 高氏济世散圣火 循经体疗 Ⅸ-9 | 高若瑜(市级) |
8 | 传统技艺 | 葫芦烙画 Ⅷ-10 | 贾奎 |
9 | 传统技艺 | 肖形印 Ⅷ-14 | 高谦 |
10 | 沙志强 | ||
11 | 传统技艺 | 汴梁铁花刘 Ⅷ-15 | 刘小松 |
12 | 传统技艺 | 套四宝制作技艺 Ⅷ-21 | 邢丙寅 |
13 | 传统技艺 | 汴岳坊秘制辣椒 酱制作技艺 Ⅷ-6 | 吴佳星 |
14 | 传统技艺 | 宋代点茶 Ⅷ-8 | 韩志华 |
15 | 魏欣 | ||
16 | 王西洋 | ||
17 | 传统技艺 | 烤方肋制作技艺 Ⅰ-2 | 郭珂 |
18 | 冯贡献 | ||
19 | 传统体育、游艺 与竞技 | 意拳 Ⅵ-1 | 张可钟 |
20 | 姜国胜 | ||
21 | 赵东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