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4-01-29

机构概况

办公地址:顺河回族区郭屯西路向东50米东北角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22958207

邮政编码:475001

通信地址:顺河回族区郭屯西路向东50米东北角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领导姓名及分工

住建局局长:张虎(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

住建局党组书记:张虎(分管党建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艳娇(分管财务、人事、创文巩卫、老旧小区)

副局长:马萌(分管办公室、信访)

副局长:张楠(分管保障办、物业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危房排查、农村危房改造)


内设机构及负责人、联系方式

办公室:许 恒(23361066)

保障办:赵华生( 23256900)

征收办:张 峰(23261768)

物业办:张 楠(23361066)

工程科 刘正义(23361066)


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建设、房屋征收、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征收、村镇建设等有关政策、实施细则草案并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宣传落实;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制定年度计划,协调做好规划、上报、审批、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公租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及实物配租的分配和年度复核工作;做好对本辖区内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对全区各征收项目拟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审核全区各房屋征收项目补偿资金概算;履行房屋征收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负责指导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对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美丽宜居镇村创建及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有关人民防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城市人民防空袭方案,指导制定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演练演习。

(六)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指导制定战时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七)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审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八)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全区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九)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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