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志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来源: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 时间:2024-08-08
汴顺政〔2024〕50号
区政府各相关单位,汴东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
接区委组织部汴顺组〔2024〕102号、汴顺组〔2024〕107、汴顺组〔2024〕108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刘志达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金融工作中心副主任职务;
谭 磊同志任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永胜同志任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食药监所所长职务;
何建伟同志任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机构改革);
朱运枝同志任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机构改革);
蔡 强同志任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七级职员,免去其市场发展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郑 露同志任民宗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晋玮同志任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怀峰同志任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单位更名);
免去:
陈艳娇同志的住建局副局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齐惊涛同志的清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席志东同志的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 宁同志的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志军同志的开封市新能源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 静同志的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