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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杨蓓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汴顺政〔2023〕63号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接区委组织部(汴顺组〔2023〕45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蓓蕾同志任区人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芳同志任区发改委副主任;

柳爽飞同志任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  林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振宇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秦利辉同志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谭磊同志任区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霍  鹏同志任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霄杰同志任区统计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志军同志任开封市新能源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宁杰同志任开封市新能源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俊霞同志任开封市新能源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享受副科级待遇;

马佩雯同志任铁塔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马冀超同志的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孙媛媛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卢  卫同志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原职级待遇不变;

张  宁同志的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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