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辉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02-20

汴顺政〔2023〕4号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赵辉利同志任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朱运枝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  巍同志任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 楠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发展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文小彬同志任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冬雨同志任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 强同志任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大鹏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韩文婷同志任汴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晓东同志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原职级待遇不变,免去其区民政局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

免去:

王松柏同志的区金融工作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待遇不变;

赵新生同志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待遇不变;

张 伟同志的区城市数字化管理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焦国龙同志的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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