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8-02-07
汴顺政〔2018〕10号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汴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
接区委组织部(汴顺组〔2018〕12号)文件通知,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王 靖同志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连 伟同志任金融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祝庆科同志任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振宇同志任安监局副局长(挂职,试用期一年);
钱 彦同志任地方志主任(挂职),免去其劳动就业局局长职务;
申 薇同志任地方志副主任(挂职),免去其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张国伟同志任劳动就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职务;
陈 磊同志任工信委副主任(挂职);
王怀峰同志任工信委副主任(挂职),免去其曹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席志东同志任科技局副局长;
孙媛媛同志任科技局副局长(挂职,试用期一年);
张 伟同志任城市数字化管理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楠同志任城市管理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博同志任市场发展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娜同志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许 展同志任审计局副局长(挂职);
梁丽俊同志任财政局副局长;
凌银花同志任农林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段永红同志任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王建豫同志任统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宋 波同志任统计局副局长(挂职),免去其卫计委副主任(挂职)职务;
朱顺兴同志任卫计委副主任(挂职),免去其爱卫办副主任(挂职)职务;
尚一霞同志任爱卫办副主任(挂职,试用期一年);
秦前刚同志任回族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焦永刚同志任汴东产业集聚区副主任(挂职);
胡 珂同志任汴东产业集聚区副主任(挂职),免去其苹果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职务;
齐惊涛同志任清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威同志任曹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试用期一年);
李若琬同志任苹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攀同志任苹果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免去:
谷登磊同志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杜红丽同志的信访局主任科员职务,原职级待遇不变;
王文华同志的教文体局副局长职务;
贾海芳同志的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非同志的地方志主任职务;
薛洪东同志的金融办副主任(挂职)职务;
刘建峰同志的清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职务;
徐宏林同志的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延提同志的财政局主任科员、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原职级待遇不变;
孙宏岩同志的汴东产业集聚区副主任职务;
王 凯同志的汴东产业集聚区副主任职务;
蔡旭芝同志的清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 兵同志的曹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由长永同志的苹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2018年1月26日
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