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3-06-29
汴顺政办〔2023〕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豫数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要求,结合《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汴政办〔2023〕20号),现将我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2023年6月底前,编制并公布顺河回族区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三)明确清单编制责任。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作为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机构,负责会同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组织梳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见附件),报区人民政府进行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四)统一清单编制要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当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市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市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区级清单应当于2023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全部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五)建立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机制。行政许可正式实施前,有关部门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前准备。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
(六)做好有关清单衔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健全审改牵头机构与其他清单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同做好清单内容对接匹配。
三、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七)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结合实施情况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上级部门已经制定实施规范的,我区原则上要按照上级制定的实施规范制定我区实施规范,确需修改的,需报送区政府同意后进行修改。
(八)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各办事处、各部门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电子证照应用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九)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各办事处、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四、做好清单实施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加强对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十一)强化监督问责。区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主动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