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3-0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特制定本指南。

 、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为:http://www.shunhequ.gov.cn

2、顺河回族区市场监管局公开栏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区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顺河回族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劳动路北段70号顺河回族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夏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22932816 

通讯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劳动路北段70号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场监管局 

邮政编码:475000

电子邮箱:kfshgsj@126.com

(二)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3、当面申请。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所需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信访、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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