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方式的通告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2-01-12
近期,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行政复议工作中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调整当前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2日起,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构暂停当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如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请通过邮寄纸质材料、邮箱发送扫描件等方式。邮寄地址:开封市南土街28号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法制专班),邮箱:shunhequ01@126.com。咨询电话:0371-23388957。
二、申请人如因处于疫情防控隔离期间,或者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正在治疗等疫情相关原因,导致无法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或其他相关材料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自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定期限。
本机构当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