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版
首页 > 政府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拟认定2021年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氛围,表彰激励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提升全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经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自愿申报、区局基层所推荐区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拟认定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园路家电量贩等68家单位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现将68家单位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11月23日至11月29)。公示期间,如发现严重失信或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电话: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0371-22932890

邮箱: kfshgsj126.com

地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劳动路北段70号

202111月 23

 

附件:2021年区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示范单位、示范街区景区、明厨亮灶示范单位、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名单.xls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6-21 15: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