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版
首页 > 政府新闻 > 通知公告
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需提交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或评价报告。

截止目前,区卫健委在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查询到的在开封市辖区内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检测服务机构有以下4家单位,仅供申请人参考。申请人持有其它有效资质的检测报告我委均予以认可。详细名单如下:

河南康泰凯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0371-23835999

河南涤生检测有限公司                   0371-61653309

河南中科联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0371-23236408

河南汴蓝环境保护保护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0371-26880006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6-21 15: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