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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出台十条措施 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汴来汴就业创业

信息来源:开封日报   日期:2023-05-22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留住人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开封市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汴来汴就业创业的十条措施(试行)》,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大力支持留汴来汴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保障。

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开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绿色通道”。对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双一流”大学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在本县区域内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可按“绿色通道”规定程序直接聘用到市直事业单位。

二、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市直单位年度招聘300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政策。面向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开发50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招聘200名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到我市市级及以上龙头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且考核优秀,可聘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

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应届大学毕业生,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2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享受贷款最高系数2.0,贷款额度可按照我市公积金贷款核算方式取最高值80万元。

五、对出站留汴来汴的博士后,市财政按省级补助的50%给予安家费。引进的博士毕业生、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硕士毕业生,以及到我市市级及以上龙头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免租入住人才公寓。

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成功创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开业补贴和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运营补贴。组织创业大赛,大学生项目按获奖等次分别奖补5万元、3万元、2万元;对推荐评选为省、市大学生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可分别获2万元至15万元、2万元至10万元补助。

七、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的,按规定给予每人3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八、鼓励企业开发见习岗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被评为国家、省、市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分别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

鼓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就业见习保障水平。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九、开展离校未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持续跟进落实实名服务。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每人分别给予2000元和3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鼓励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十、驻汴高校在校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免费游览市内公办景区公园。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组织的招聘活动,可在“青年人才驿站”一次免费住宿5天,年内可申请3次。被录用的,鼓励用人单位报销一次性往返交通费用。(记者 王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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