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区司法局
- 时间:2021-12-23
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实际,经依法审查,确认以下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1.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
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民政局
4.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司法局
5.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局
6.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9.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农业农村局
10.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商务局
11.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12.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4.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应急管理局
15.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审计局
16.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7.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统计局
18.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医疗保障局
19.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分局
21.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国家机要保密局(挂牌单位)
22.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档案局(挂牌单位)
2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挂牌单位)
24.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金融工作局(挂牌单位)
25.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东郊乡人民政府
26.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人民政府
27.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曹门街道办事处
28.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宋门街道办事处
29.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工业街道办事处
30.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清平街道办事处
31.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苹果园街道办事处
32.开封市顺河回族区铁塔街道办事处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从其规定。
顺河回族区国家机要保密局、顺河回族区档案局、顺河回族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使“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时,依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顺河回族区公安分局所辖各派出所依法行使治安管理行政执法权,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告。
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区政府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依法审核后向社会公告。
已公告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越权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持《人民警察证》执法外,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执法需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亮证执法。